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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厅服务办事指南(个人服务)-提供政审服务
1867106233945726977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12-12

提供政审服务

服务对象:

人才中心存档人员。

申请材料:

个人委托存档:

1.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;

2.如有相关政审材料,请提交(如单位介绍信、政审函、政审(录用)表格、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和组团名单等)

单位委托集体存档:

1.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;

2.单位介绍信;

3.如有相关政审材料,请提交(如政审函、政审(录用)表格、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和组团名单等)

办理流程:

1.存档人员线上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在已办业务中查询结果。

2.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申请通过,存档人员可采取邮寄或自取方式获取政审证明申请未通过,可在已办业务中查看原因。

咨询方式:010-84209173(和平里办公区)

          010-68522180(西三环办公区)

    监督投诉:010-84209186(和平里办公区)

          010-68709320(西三环办公区)